那是小學三年級暑假的一天,一個念頭突然在我的心裡萌發了:向爸爸媽媽證明我長大了。
如何證明呢?做點兒家務活?不行,5歲小孩也能做。經過再三考慮,我決定一個人乘車去媽媽單位,因為爸爸常說:“你還小,一個人去不了。”我決定去一趟,就是讓他知道,我長大了,能單飛了。媽媽的單位在頤和園附近,我家住在公主墳,這段路程約莫有20里,是夠遠的!
這天中午,爸爸上班去了,我留了一個紙條,便出門了,臨走時還拿了一個桃。
一個人坐公共汽車真沒勁,因為沒人和我說話。還好,那個桃讓我的嘴沒閒著,可惜,剛過了一站地,那個桃就被我處理掉了。
桃一吃完,麻煩便來了。
我用中指和大拇指捏住桃核的兩端,不知放在哪兒好。
同坐兒的老人看我這副樣子,便打開車窗,示意我把桃核扔出去,我沒有扔,反而攥得更緊了。
到了第三站,我的手變得黏糊糊兒的。忽然,我看見前面靠近窗戶的坐位上,坐著一位阿姨,她一邊悠閒地吃著石榴,一邊順手把石榴皮扔了出去。看到這裡,我想,人家能向窗外扔廢物,那我也可以把桃核扔出去了吧?
當我剛想抬起胳膊時,突然覺得那桃核有千均重,怎麼也拿不起來;又好像有許多只眼睛在盯著我,我慚愧地低下了頭。就這樣,小小的桃核,一刻也沒離開我的手,儘管車搖來搖去,桃核仍牢牢地被我攥著……
這枚桃核折滕了我一路,到了終點站,我終於把它送進了果皮箱。我意識到,自己長大了,不僅有能力獨自乘車外出,而且還能自覺保護環境、愛護大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