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迷迷糊糊地撐開雙眼,一看鬧鐘顯示6:25,即慌忙穿鞋,風風火火地騎車上學去,心自然是萬般凌亂。誰知一進教室,“紅旗”旁的鍾才剛到6:25。哎喲!死鍾!害我臉沒洗,牙沒刷。不過回心想,我是真怕遲到了,為的是對老師的承諾,雖然之前有幾次遲到,卻都是有緊要事,不得已而為之。
花兒不僅僅需要陽光和雨水,有時一抹風也能輕輕地把她吹醒。
正如像我這般懶的人,是需要一點還有感性和道德的心靈監督和認識並改正那些消極,頹喪的行為,以便整個人不至於墮落且腐化成一個廢人。不守信用的人已為人所厭惡之至,何況屢次如此之徒?可我卻很不幸同時很應該地成了這類“渣滓”,因此,有過之人若想改變他人的看法,是勢必要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再努力和使盡全力的汗水和心機了。在這努力的過程中勢必會有主觀和客觀,外在和內在的一絲一縷或一大一大捆的阻礙,都要克服!都能克服!
實在沒辦法就先退一百步再想:譬如可以找一個“借口”來克服,戰勝,完善,超越,昇華自我。行否?再如我,就把這諾言視為“借口”,進而視它為一個不可背叛的天令。萬事皆可能有心不想同時事實已經發生的結果,這可以說是“犯錯”;有的錯是真的不能挽救,那是大不幸;或能挽救,錯的痕跡難以完全磨滅,像一道疤痕在我們身上。即使日益發達的科技可以幫我們去掉,又如何?那在產生疤痕時烙在思想中的疤痕準會一同消掉嗎?(除非真有“洗腦”一回事)做錯了都要承認,否則對不起天地。但,一個錯誤決不起什麼代表性作用,祗不過成一面讓我們日後反省,以免重蹈覆撤的的借鑒(倒是也有積極的一面)。
我們做錯了,他們卻“好心”不用我們改。關於這點,起碼要考慮我們能否補救且對大局有好處,如有,哪怕心裡還有那麼點兒良心,也要盡力補救,那你在行將就木之時是有資格瞑目的了;若沒,就只有給予替我們補救的人精神的支持,切忌死牛硬上陣,很可能幫倒忙,犯下更大的錯,不能不說是善良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