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女,芳齡13,數學組長,外號:催命判官。
她,長得平平凡凡,大大眼睛,鼻子上幾點小雀斑,但從不煩惱。交作業時,總板著臉,罷出一副不交作業就得去死的架子,或者擺出人人都欠她錢一樣的欠湊相。
她有時高興,有時憤怒,有時開心,有時傷心。
她高興時,彷彿天地間只有她一個人是最最溫柔的小綿羊。她憤怒時,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惡魔”,欺負弱小的“曼多恩”(死神)。
她開心時,不是手舞足蹈就是傻傻的坐在那發呆、傻笑。
她傷心時,是我最高興的時候,因為你可以看見她在那裡哭,她哭的時候很可愛。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抹在她朋友身上。
我們是生活在相反世界裡的人。她喜歡白,我喜歡黑;她不講究衛生,我是個乾淨癖;她喜歡熱鬧,我喜歡靜,總之我們是格格不入,奇怪的是我們做事卻很默契。我們之間,彼此憎恨對方,彼此討厭對方,卻喜歡一起討論,一起工作。
雖然,她總是滔滔不絕針對我,可我卻不動如山。這種事情很多,我們都抱著這種矛盾的心理,一天又一天,直到有一次……
那一次,我的小宇宙終於在她這個月第N次刺激後爆發了。我吼了一聲,她呆在那裡,然後不甘心抽了我一下,我忍無可忍,回抽了她兩下。我漸漸冷靜下來,以對敵人的態度對她,冰冷、傲慢、無情。
我們就開始冷戰,旁人還打趣道:“好冷!好冷!明明是夏天,這是怎麼這麼冷。”
在我的一個星期N次吵架後,她也終於承認失敗,蚊子都聽不到的聲音向我道歉。那樣子真像一隻剛出生的小綿羊。全班除了我外,人人都怕她。只有我在場,被她“欺負”的男生才得到解放。在別人的眼裡,我們是天敵。冷戰後我們簽定了“和平條約”,井水不犯河水。
她喜歡畫畫。在畫狗的時候,把尾巴畫成馬尾,別人問她是什麼動物,她一句話讓正在喝水的人把水噴到別人臉上。她說:“這是狗,你看不清楚嗎?過幾百年,這可是價值連城的文物哩!”
這就是我的同桌,笑死人不償命,氣死人更不償命。
初一:鄭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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