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晚上,我把《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完了,我有很多感想。
故事是這樣的:蟋蟀柴斯特從沒想過離開康渥狄格州鄉下的草場,可是它卻因為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人情冷漠的紐約,幸運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又略帶市儈的老鼠塔克和忠誠、憨厚的貓亨利,還遇到了愛他們的主人——男孩瑪利歐。蟋蟀柴斯特用它絕妙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們的真摯友情,幫助瑪利歐一家擺脫了困境,自己也成為了震驚紐約的演奏家!然而,成功、成名以後,柴斯特覺得自己並不快樂了。在朋友們的幫助下,它回到了家鄉,找回了快樂的自己。
這本書寫得太好了,喬治.塞爾登太棒了。他是以一隻蟋蟀的身份,以第一人稱的語氣來展開和描寫故事的,就是蟋蟀柴斯特在寫自己的日記一樣,太美妙了。
我讀了這本書以後無比感動。我為幸運的柴斯特而感動。因為它遇到忠誠的朋友和愛他們的主人,為它深愛的朋友無私奉獻,和朋友們一起克服困難並戰勝了困難,取得了成功!我更為柴斯特的朋友們而感動。正是有朋友們的團結和幫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鄉,找回了快樂的自己!
我讀了這本書以後,我覺得我們要更加關愛小動物,給小動物更多的自由;關愛我們生存的環境,我們一起創造更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