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就學過張曉風的《敬畏生命》,知道生命來之不易,須好好珍惜。但在現實生活中,我總聽到許多來之不易的生命,許多本該好好珍惜的生命,卻輕易地逝去了。
已經不知道,這是我第幾次聽到“城管”與“死亡”聯繫在一起的事了------“11月27日,一名在故宮端門前散發小廣告的17歲少年,在兩名城管的夾擊追趕下,縱身跳入筒子河,不幸溺水身亡。而在他跳河之前,還苦苦哀求“城管叔叔”,如果再追他只有跳河了。”
十一月的首都,身為一個從未去過北方的南方人,我實在不敢想像那會是怎樣的冷;但首都天氣再冷,也冷不過那兩位城管給我的嚴寒!一位17歲的少年,他究竟犯了什麼不可饒恕的罪?有必要因“散發小廣告”而逼死人嗎??有頭髮誰想做瘌痢?我們其實能清楚地知道,一位少年,他不讀書而跑到大街去“散發小廣告”是因為什麼------除了貧窮只能是貧窮!!貧窮逼他走上這條違法的路,這是一種不幸,但更大的不幸是:他因此而被兩位他稱為“叔叔”的城管逼上了不歸之路!
我始終覺得,身為一個人,無論他是城管還是其他什麼樣的人,他都應該時時地設身處地為別人想想。但現實很令我失望!而作為維持社會秩序一環的城管,你們本來的任務是為促進社會和諧井然有序做貢獻的,但為何如今卻不知不覺異化成了激化更多矛盾的暴力機器?我現在真的很害怕在任何媒體上看到一絲絲關於你們的消息,因為你們給我帶來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惡耗”!至今我未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聽過城管的一件值得令人讚揚的事!!
就在一周前,11月24日,因為不滿城管隊員在執法中採用暴力手段,南京金陵中學一名高一學生“仗義執言”,卻被在場的30多名城管執法隊員圍毆近10分鐘,期間沒有任何停止的跡象。------看到這則新聞時,我禁不住想起了今年初的魏文華案,惟一“慶幸”的是該名高中生只是與死神擦身而過。
說實話,城管在我們普通百姓的心中,形象已變得越來越陰暗,甚至到了聞“城管”色變的地步!請問:這是廣大的媒體使然還是你們自身的原因??答案很明顯!
我想起了一位北京的反扒民警----張為民。作為反扒手的他,執法的手段是拯救!他抓扒手,不是只為了使他繩之以法,他想的是用愛來拯救這些誤入歧途的人----他深深明白每個人的不易,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輕易去當扒手。
我不敢奢望每個城管人員能夠像張為民那樣用愛來執法,用愛來拯救那些“苦難”的人,但最起碼的,我希望你們能學會並懂得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