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國寫作文議論文作文《論時尚》_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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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看到了嗎?小小今天穿得好時尚啊!”

  “是啊,聽說那還是她好不容易從網上淘來的呢!”

  “你們看她那個樣子,簡直酷斃了!”

  小小?是今天那個穿得破破爛爛,分叉的劉海擋住了眼睛的那個被我視為不良女孩的小小嗎?

  “本來我也有那樣一條褲子的,上面的花紋好看極了,可是第二天我媽媽在給我收拾衣物時,以為它是一條爛褲子,竟把它給丟了。唉,我媽真是太不懂時尚了!”

  時尚?什麼是時尚?她們還在聊,可我的思緒早已飄向了遠方。

  那天,我正在街上散步,迎面走來了兩個人,她們的頭髮五顏六色的,層次不清,蓬亂的像兩個“爆雞婆”;衣服也是花裡胡哨,露這露那的;特別是那褲子——被剪了許多洞,又用不同顏色的線胡亂地連在了一起。真可笑!

  “哧哧”我忍不住笑出聲來,她們循聲望來,也開始打量起了我。不知為什麼,她們用鄙夷的目光看著我,並對我指指點點,彷彿我是個異類。我忙低頭看自己的裝扮——整潔而大方,沒有什麼不妥啊。這時,一句話映入我耳中:“這人真不懂時尚!”時尚?

  時尚,什麼是時尚?我曾問過許多人這個問題,但他們的回答無非就是——時尚就是型動派,時尚就是卡哇伊,時尚就是非主流。以前,簡單、清爽、大方就是時尚。可現在呢?染頭髮是時尚,穿破爛牛仔褲是時尚,甚至在嘴裡叼根煙也叫時尚。以前,古人以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連頭髮都捨不得減。可現在呢?在耳朵、鼻子、嘴巴上扎個洞,釘上釘子,弄的臉不像臉,人不像人才叫時尚。

  唉,我真不明白,難道把衣服搞得破破爛爛,把自己搞得面目全非就叫時尚嗎?街邊的乞丐的算得上時尚了,那我們都去做乞丐的了!是的,每個人都愛美,也都有愛美的權利,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更有魅力也更有魄力,這無可厚非。可真正的美不應該是由內而外的嗎?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的進步,人們的審美觀也變得越來越畸形了,但願這股“時尚”潮流能早日被風吹走啊……

 

    甘井初一:楊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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