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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萬萬的高考生經過了最後數月刻骨銘心的奮鬥和衝刺,一年一度紛紛揚揚、轟轟烈烈的高考早已塵埃落定。如今,考生中勝出的數百萬幸運兒,也開始在各大專院校裡書寫其人生的新篇章了。幾家歡樂幾家愁,箇中滋味,唯過來者自知。
日前讀到一篇關於高考的文章,該文認為“高考作為現階段最公平、最好的一項基本制度較長時期內不會改變”,並一再強調了考試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考制度的重要性和公平性。對此,本人也湊個熱鬧,談談個人的看法。
人們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人們往往只看到了事物的正面,而忽略或有意避開了同樣重要的背面——“法律是人定的”。敝人始終認為,凡事只要是有人為的介入,就存在有不平等的可能性,只有在人不能左右的東西面前,才能有真正的所謂平等,譬如,“歲月面前人人平等”,又譬如,“電子搖號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哲學方法論問題。
平心而論,“文革”後,百廢待興,在高等教育資源稀缺,而高考錄取率不到5%的社會環境下,恢復高考制度來選拔人才,無疑在很大程度上,相對體現了社會的公平競爭。然而,即便如此化解了因出身和推薦造成的“機會不公”,但仍未化解因長期的城鄉、師資、貧富之別等等人為所形成的“社會不公”,艱苦低劣的學習條件無形和無奈之中變相堵塞了無數天生質素和智商遠比你我都高的優秀農家娃的升學之路,生存的溫飽尚且未解決,就更無從談及“只要考得好,照樣上北大、清華”了。那年頭高考,表面上“大家都按同一規則參與競爭”,但實質上仍然未能是真正意義上的“人人平等”。事實也是如此,儘管當時中國占80%以上的人口在農村,但大部分大學生卻來自於城鎮。如果詩仙李白能翻軀再現參加高考,在下敢打賭,這“鄉下小子”也只不過是一介“白卷英雄”而已。
時至30多年後的今日,全國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人民生活有了極大的提高,全國絕大部分地區涵蓋包括初、高中的基礎教育有了很大的規範和完善,社會正趨於大同和一體,更主要和特別是近年來高考錄取比例已經高達70%以上。在此社會背景下,如果還要“繼續牢牢地守護”目前高考的所謂“公平之根”,筆者倒認為大可不必和不以為然。說實話,中國的高端缺的不是“滿分英雄”,而是與生俱有邏輯和創造性思維的睿智高才和奇才,儘管他們高考也有可能會名落孫山。在選拔和網羅這類“人才”上,30多年來的高考幫上大忙了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中國早就該像狂掃奧運獎牌那樣,狂掃諾貝爾獎了。
俗話說“三歲定八十”,小的們為了這八十之“定”,好歹還用了三年的時間,而目前的高考制度,竟以區區2天而定其終身。難道不覺得這過於“文斷”和有點不公嗎?姑且不算密集和高強度的高考考試本身以及臨考前長期的“朝5晚9”的緊張備戰複習,直接給多少高三考生和他們的家庭帶來多大的心身健康的傷害。就以其2天的臨場考試而論,由於考生的身體狀況、模擬題命中率、場地環境、赴考交通、甚至全國各地之溫差、等等加等等的N種差別性和不確定性,就能造成很大的不公,從而間接影響到考生的高考成績。試問,這樣的高考對他們公平嗎?
還有,那些平時吊兒郎當學習差的主兒,考試時似有神助中頭彩,只有天和“鬼”知道他們怎麼考了個滿堂紅;相反,那些平日學習成績一向很好的尖子,瞬間的糊塗和“馬失前蹄”就能造成其“千古之恨”,相信這兩種情況都大有人在。由於一時的失手而考砸或落榜,以致使他們只能屈就於低類或非對口的院校,或者象“范進”般足足等夠一年再來“中舉”,甚至沒完沒了地疲於應試中。借問,這樣的高考對他們也公平嗎?更有,30多年來,又有多少高考落榜生們因此而自責、自棄、甚至於自盡!敢問,這樣的高考對他們就公平嗎?
不過,也有人認為:“就目前而言,還找不出哪一個制度比高考的制度設計更好,更加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就此,筆者試著以此當作一道高考命題自考,就叫“找制度”吧。用3分鐘的思考時間挑戰自己後,參考西方國家的高考制度草擬了以下雖有自以為是之嫌,但仍略覺公平些的高考“權宜之策”。
一,全國三年高中期間的十幾門必修課科目,學校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和標準來教學和測驗,在每門單科學習結束時,對學生的該單科給出一個綜合成績,到高三畢業時,學生就有了一張完整的明示自己十幾門必修單科的成績匯表,或稱A表,作副表用。選修課和特色課可不受制約於教學大綱,但學校可自行另外給出一成績匯表,或稱B表,作補充參考表用。
二,對其中最主要的幾門主修課科目,例如語文、英語、數學等,每學期或每學年,定期舉行全國或全省統試,可就在自己課室考。同樣,高三們畢業時就又有了另一張完整的各主修單科於各期全國或全省統試的成績匯表,也叫C表,作主表用。C表成績的全國公正性和公平性以及首選性,平衡和修正了各地區和各學校在A表上的差異。
三,高三畢業生無需高考,而憑A+C表直接申請上大學,學生若覺得有必要,也可自願附上B表。對於象北大、清華這樣的頂級院校,可先在尖子堆裡搖號選出,再擇優錄取,反之亦然。
四,保留目前的全國高考。但功能主要是作為第二次機會,限制性地給予那些“A+C”成績不達標,然而希望提升入大學分數的高三生,以及因各種原因未能完成高中學歷而缺少完整“A+C”成績表的人員,例如自學和在職人員,以成全他們的大學夢。此高考成績可定為D表,持D表申請大學者,資格水平等等條件與“A+C”組高三生一視同仁。
五,A+C表和D表3年有效,持表人可在3年內申請高等教育,並給予申請人含學校和專業在內的5個選擇自願。
以上五條升學之路的實施,同樣需要法律的保障,更有賴於同學們和相關部門的監督、全國數據庫的建立、各考試以及其A、B、C、D成績對應性的統一和標準化、錄取規程的操作、等等方方面面系統工程的完善。從而使公正性和公平性不斷得到改進和合理化,也使形形色色的“濫竽”們無法“充數”。
同樣“毋庸諱言”,對比目前的高考制度,這樣的升學之路起碼有了以下幾大變革。首先,也是最要緊的,由於免考而給絕大多數青春年華的高三考生們,以及背運的“高四”和“高五”們(外加更背運的“老六”們,如果有的話)鬆了綁,還其一個自由身,免除其自殘式的複習和高考之苦,也免除其家人折騰受罪之累。其次,由於將高考2天密集型的各科考試和成績分攤到6個學期的高中學習中,而大大緩解了高三們升學考試的壓力,也更公正公平地反映了他們的真實知識水平,避免了高考過大的隨機性和誤差。同時也有助於從高中開始,即養成其嚴於律己“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品質和責任感。除此之外,報名自願與單科成績的匹配,以及B表可能顯示出的獨特專長,都更便於高校在其本人興趣之下為國家選拔和造就出對口的出色的有用之才。再就是,升大成績3年有效,可給已錄取的高三們在高等學府和社會大學之間一個過渡期和緩衝期,或暫且工作、或旅行或別的,而不僅僅只有一竿子到底地式受教育一種選擇。從而使他們的青春更陽光,人生更精彩。
誠然,這只是本人很小兒科的練習,況且也就這麼一說而已,應該還夠不上磚的質地拋去引玉。相信中國教育界的“高參”們絕非等閒之輩,也懂得“只有較好,更好,而沒有最好”的道理,以他們的聰明才智,用上個3星期,或者3個月,一定能幫咱們找出一個“更好、更有利、更公平”的高考制度。
另外,高考前還見有高三們“十年寒窗磨一劍”之類的宣誓,此番形式的“拚死”而非“拼爹”的報道高考前也多有見諸於報端,大有誓不罷休的亢進和視死如歸的壯烈。至於嗎?想必這也是目前高考制度開的花、結的果。竊以為,不管是在哪一個學習階段,即使是受法律強制的義務教育,學習都應該視作是一個過程,而不應該是個目的,在這一點上,小小芬蘭國的治學方針值得咱們泱泱大中國借鑒。對我們來說,重要的是培養和享受學習過程中增長知識的樂趣,而不是為了高考即大學的學習而去學習,更沒必要為此而去發誓。只有擺脫了“有目的”的功利衝動,學習才能樂在其中,並進而自覺或不自覺中把學習演變成一種“玩”,“玩”得走火入魔,“玩”得出神入化。自然,也就會水到渠成、天經地義地就該你是大學生,就該你是學士、碩士、博士,用得著臨了使上吃奶的勁兒緊抱佛腳嗎?要知道,“學”是已知的東西,而“玩”即是已知,更是未知的東西,精英是“玩”出來而不是逼出來的,還別說,說不定哪天一不小心還真的就給“玩”出個“中國版”的愛因斯坦或喬布斯什麼的。不信,走著瞧。
高三:索納居士